中新網1月24日電 據香港《文彙報》報道,香港機場警署23日早晨發生警員佩槍走火事件。一名機場特警在機場警署更衣室內更換槍袋期間,疑在拔出Glock-17曲尺手槍時突然走火驚動同袍,幸無人受傷,警方相信事件僅屬意外,列作“警員意外走火”處理,由機場警區刑事部跟債務整合進調查是否涉及人為疏忽,抑或槍械故障所致。
  事發23日上午11時G200038分,一名隸屬機場特警組的警員,在東涌航膳西路8號機場警署內更衣室準備更換槍袋時,他配備的Glock-17手槍突意外走火一響。同袍聽聞槍聲紛趕至查看,並一度通知救護車到場戒備,其後證實無人受傷。警署高層接獲報告即派員封鎖現場調查,軍械鑒證科專家稍後到場將涉事手槍檢走化驗。警方發言人表示,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有熟悉槍械人士表示,不排除有人在為佩槍退商務中心彈匣時,將手指放進扳機護弓內導致不慎走火,不過真正原因有待當局調查。
  警員佩槍走火事件時有發生,去年7月25日,水警小艇隊一名警固態硬碟原理員在昂船洲水警小艇分區基地槍房交回Glock-17手槍,在退膛時亦不慎“走火”一響,幸無人受傷。
  Glock-17曲尺手槍是奧地褐藻醣膠功效利生產,口徑9㎜,彈匣可裝17發子彈,射程80米。手槍採雙扳機結構,即主扳機前加裝小扳機作保險桿,先壓下小扳機,才能扣動主扳機;扳機力逾5磅,而供執法機構用的槍械,扳機力更達11磅,以避免誤扣“走火”。警方於2007年引入Glock-17,飛虎隊、機場特警、俗稱G4的警隊保護要人組、水警小艇隊皆使用Glock-17作佩槍。
(原標題:香港一機場特警更換槍袋突走火 幸無人受傷)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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