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騰 趙斌 王宇
  為讓酒後肇事的兒子逃避處罰,被告人張強不僅為其頂包,而且進行一連串操作,但最終卻使得自己也觸犯了法律紅線。
  今年4月,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被移送到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卷宗顯示:今年3月17日晚上10時許,張強駕駛小型轎車與被害人劉剛駕駛的農用三輪摩托車相撞,致劉剛死亡,摩托車上的乘客王勇受輕傷。公安機關認定,張強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張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了賠償和解協議。
  細心的檢察官在反覆審查案卷材料後發現,證人王勇的兩份證言前後不相一致。王勇在事發當晚接受詢問時,稱事故發生後從肇事車輛駕駛座上下來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但在事故發生幾天后的談話中,王勇卻稱自己當時看錯了,從肇事車輛上下來的實際上是一個四五十歲的中年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張強。由於事故發生路段處於偏僻的鄉鎮公路,案發現場沒有監控設備,且案發時間較晚,也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因此,王勇的兩次證言到底哪一次為真,檢察官一時之間也沒法準確鑒別。
  檢察官在看守所提審張強時,張強供述稱事故發生時自己頭部被撞傷流血,而檢察官卻並未發現其頭部有明顯傷痕,但是現場勘查筆錄中的照片顯示,肇事車輛方向盤及駕駛座上均有散落的點滴血跡存在。
  帶著疑問,檢察官再次找到王勇。王勇對事故發生經過的陳述始終一致,但是對究竟是誰從肇事車輛上下來的情況卻支支吾吾,閃爍其詞。王勇的表現加重了檢察官心中的疑惑:難道張強並不是該案的犯罪嫌疑人,而是在替別人頂包?
  為了查清事實真相,檢察官決定會同公安機關承辦人員對肇事車輛進行重新勘查,並提取車內血跡進行鑒定。在肇事車輛停放地,檢察官發現該車的擋風玻璃已經破裂,駕駛座及方向盤上有已經乾涸的點滴血跡存在。隨後,公安機關技術人員從車內採集6份血跡,連同已提取的張強的血液樣本一同移送宿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隨後,檢察官沒有坐等鑒定結果,而是在交警部門的配合下調取道路監控錄像,對肇事車輛案發前的行駛軌跡進行梳理。經過近4個小時的逆向梳理,檢察官終於在距事故發生前約半小時的一個十字路口的監控錄像中發現了肇事車輛。監控錄像顯示,此時駕駛肇事車輛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僅根據這一證據當然無法證明該年輕人就是肇事司機,但卻印證了王勇事故發生當天的證言。
  不久,鑒定結果傳來:從車內提取的血跡樣本中檢出兩份不同的人類血跡,經比對,該兩份血跡的檢測數據與張強的血液檢測數據不相符合。
  檢察官再次找到王勇,一邊向其出示監控錄像截圖,一邊告知其作偽證所要承受的嚴重後果。最終,王勇說出了案發當晚的實情。
  事發當晚,王勇乘坐劉剛駕駛的農用三輪摩托車被一輛轎車從後面撞上,王勇被甩出,而劉剛卻被直接壓在轎車車底。隨後,王勇看到從轎車駕駛座上下來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先跑到王勇身邊問其傷得怎麼樣,王勇從其身上聞到一股酒味。看到王勇沒多大事,年輕人又跑到車前,想將劉剛從車下拉出來,沒有成功,便開始打電話。二十多分鐘後,一對中年男女開車趕到現場,稍後一輛救護車也趕到現場。幾人將劉剛從車下救出後,救護車就將劉剛和王勇一起送到醫院搶救。檢查後,王勇因無大礙便轉入普通病房留院觀察,劉剛卻因傷勢較重繼續搶救。
  隨後,交警在醫院找到王勇。王勇告訴交警,從肇事車輛駕駛座上下來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就在交警詢問王勇後不久,事故發生後趕到現場的中年男子找到王勇。該男子名叫張強,是肇事司機張效東的父親。張強告訴王勇,兒子年齡還小,如果因這事被判刑的話這輩子就完了,如果警察再找王勇談話,就讓王勇告訴警察當時開車的是自己,並允諾給王勇5萬元的“好處費”。王勇見有利可圖,一番思量後就答應了張強。為防“意外”,王勇還趁張強不註意,偷偷將此次談話用手機錄了音。
  瞭解到該情況後,檢察官立即和公安機關承辦人員聯繫,對王勇重新進行談話,並依法提取其手機中的錄音。
  帶著王勇的證言、錄音和車內血跡鑒定結果,檢察官再次提審張強。面對確鑿的證據,張強如實供述了自己收買王勇,替兒子張效東頂包的經過。
  6月5日,張強被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其子張效東也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原標題:巧解頂包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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